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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化工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杭州市

完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健全政府、企业和跨区域流域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演练。深入推进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预警体系和水污染物多级防控体系试点建设,健全环境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加强应急、公安、消防、水利、交通运输、城市建设、生态环境等部门间的应急联动,推进跨行政区域、跨流域上下游环境应急联动机制建设,提高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和协同处置能力。健全环境应急社会化支撑体系,加强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升生态环境风险应急处置能力。(市应急管理局、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化减污降碳协同

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淘汰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持续提高化工园区集中供热水平,重点推进萧山区、钱塘区、建德市、临安区热力规划修编工作,完善区域热力点布局。优化提升一批供热设备,建设余热余压利用、高压蒸汽梯级利用试点企业,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设能耗监测系统。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应用风能、光伏发电、下行物料输送皮带势能发电技术,节约能源使用。不断推进“绿色工厂、绿色生产基地”为鲜明特色的绿色低碳管理体系建设。(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水平。通过雨水收集利用、中水回用、生态补水等措施提高水资源化利用水平。在开展安全评价的条件下开展化工行业污水处理装置甲烷回收利用。提高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推动工业副产石膏、脱硫石膏综合利用,探索污泥无害化、减量化处置技术,推动企业污染减排与节能降耗协同增效。(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督促企业提升生产与环境长效管理能力。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建立环境和安全管理协同联动机制,健全环境管理台账,提升生产装置和环境治理设施等关键环节监测监控水平,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鼓励企业建设生产和环境管理信息化平台,对生产车间、污染物收集处理等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管,实现管理台账电子化。鼓励重点企业建设集环境污染防控、物料储运、智能监控、环境监测等于一体的数字化、柔性化的智能工厂。(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深化化工园区管理机构责任。制定适应区域特点、动态更新地方实际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完善化工建设项目入园评估制度,按照“分类控制、分级管理、分布实施”的要求,在安全生产、环境风险防控,应急管理等环节对入园化工企业统筹管理。(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环境管理差异化管控。将全市化工企业纳入“环保e企管”、“浙固码”平台,根据环境管理水平实施分级管控。指导企业对标对表,从源头削减、废气治理到环境管理等各环节全方位整治提升,培育一批环保领跑企业,统筹考虑环保绩效水平,实施日常执法差异化管控。(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立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联动工作机制。市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各化工园区管委会在项目源头审批、危险废物监管、环境治理设施监管、环保安全联合专项执法、联合会商等环节进行联动管理。(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作安排

(一)部署准备阶段(2023年12月底前)

相关区、县(市)对辖区内化工企业摸排调查,摸清企业在工艺设备、污染防治、节能降耗、环保管理和环境风险等方面的现状情况,建立企业清单、问题清单和整治措施清单,结合省、市要求,开展整治工作动员部署,落实人员、资金等保障。

(二)整治实施阶段(2024年1月-2025年9月)

相关区、县(市)对照整治提升方案,督促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整治方案,稳步推进整治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帮扶,组织专项执法行动,对整治进展情况亮晒、评估。

(三)中期评估阶段(2024年7月-2024年9月)

相关区、县(市)对相关企业开展“一企一策”整治工作过程跟踪。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帮扶,晾晒整治进展、评估并进行中期总结,研判中期整治时序,动态跟踪整治提升进展,适时调整优化整治任务,确保化工行业整治提升高标准推进实现。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10月-2025年12月)

相关区、县(市)对照整治验收要求,组织开展本地区整治验收工作,并将验收成果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会同相关市级部门开展市级验收工作,全面总结整治工作成效,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杭州市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专班,下设化工行业整治工作组,由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经信局组织实施,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参与,专班办公室设置在市生态环境局,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相关区、县(市)政府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负责辖区具体工作。

(二)强化统筹推进

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和相关区、县(市)要服从大局,加强区域合作联动,合力推进行业整治提升。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本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快计划落地,制定及细化分年度实施计划,明确任务时间节点。

(三)强化支撑保障

加强技术支撑。持续开展环保和应急管理专家进基层、开通专家网络咨询热线、环保管家服务等活动,强化行业整治过程的帮扶指导,及时跟踪问效。强化产学研结合。推动龙头化工企业与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省级新材料实验室等高水平研发机构通力合作,打通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和应用进程。

(四)强化考核通报

市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专班要定期对各区、县(市)化工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进展及绩效情况亮晒通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纳入“七张问题清单”重大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整改。加大化工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的考核力度,整治情况纳入美丽杭州考核。

(五)完善监管机制

严格执法监管,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和网格化管理长效机制,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不断巩固整治成果,确保问题不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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