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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再制造产业发展现状、问题及相关建议

再制造是以产品生命周期理论为指导,把传统模式下到达使用寿命的产品,通过再制造技术及工艺,使其质量或性能达到甚至超过原产品的技术措施或工程活动。与制造新品相比,可实现节能60%、节材70%、污染物排放量降低80%,而成本仅是新品的50%左右,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再制造是循环经济再利用的高级形式和装备制造业升级转型的新模式,也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途径。

一、基本情况 

再制造产业总体上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起步较晚,我国再制造产业起步于约20世纪90年代,相较于欧美发达国家与地区晚了50~60余年。二是整体较落后,再制造产展潜力巨大,主要体现在我国制造产品领域较全和再制造领域的设备存量市场庞大两个方面。

我国再制造产品涉及领域广泛,其中重点行业主要包括:一是机床,每年约有27万台机床进行再制造,约占新机床年产量50%左右,主要是指那些附加值高的少数中型机床、重型机床、高端机床、进口机床及一些专用机床,单台机床再制造可实现资源循环利用率80%以上、能效提升平均20%左右、降低噪声10%以上,节能节材减碳效果明显。二是汽车零部件,截至2020年底,我国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值接近1000亿元,占全国再制造行业产值的45%左右,其中再制造发动机、变速箱生产能力近20万台,发电机、起动机等部件生产能力近180万台。三是盾构机等工程机械,至2019年底盾构机市场保有量已超过2500台套,且仍以平均每年300台套的速度增长,目前每年达到设计使用寿命的有200余台;与新机相比,再制造一台盾构机可节省资金2000余万元、钢材200余吨、节煤近260吨,减少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排放700余吨。四是航空发动机,再制造处理已经报废的航空发动机,可节省资金70%以上,节省原材料90%以上,有效缩短生产时间50%以上。

二、工作进展

自2009年以来,工信部单独或参与制定了一系列再制造规范和激励政策:一是政策文件,如《关于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再制造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再制造产品认定实施指南》等;二是试点和示范基地工作,工信部分别于2009年和2016年组织了两批再制造试点和产业示范基地,覆盖86家企业、12类行业和5家产业示范园(或集聚区)。三是产品、技术装备目录,工信部于2012年联合科技部印发了《机电产品再制造技术及装备目录》,并于2011年-2019年发布了8批《再制造产品目录》,共涉及11大类,包括工程机械及其零部件、电动机及其零部件、汽车产品及其零部件和办公设备及其零件等。

三、现存问题和挑战

再制造产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挑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策上支持不足且连续性差,目前各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措施存在力度不够、针对性不强、衔接性弱、操作性欠佳等问题。二是公众对再制造产品认知度不高,部分人将其等同于维修,且认为不如新品好。三是规范性不够,缺乏标准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导致市场上劣质假冒的再制造产品众多。四是再制造产业链不完整,产品回收体系不健全导致旧件质量差且来源渠道不畅,再产业链上下游间缺少专业化分工。五是缺乏行业数据统计,尤其是数据不足,包括再制造产业产值、占比、区域分布、对节能节材降碳的贡献等。六是再制造技术工艺装备水平有待提高,再制造关键技术工艺装备水平参差不齐,部分重点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弱且缺少技术支撑,相关技术设备推广和产业化水平低。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为规范和促进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在“十四五”期间,应:一是着眼服务国家“双碳”战略发展大局,围绕“双碳”发展战略,通过再制造实现节能节材减碳,助力碳达峰和碳中和。二是统筹好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的关系,加强政府引导作用,为再制造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同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参与再制造的积极性。三是重点突破和差异推进相结合,针对不同行业特点,分类施策,在系统推进的基础上率先取得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等方面的突破。四是把握好时间节凑有序稳步推进,近期(1-2年内),着重规范行业发展,开展能够尽早起到示范作用和见效快的工作,解决迫切性问题;中期(“十四五”时期),建立“四梁八柱”的政策体系和高效的约束激励机制,规模化显现;远期(到2035年),形成完善的政策体系,再制造产业基本实现现代化、高端化、智能化。

五、重大任务举措

针对再制造产业发展现状和未来思路,提出以下任务举措:

一是推动先进再制造技术、工艺与装备水平提升与产业化应用,包括加强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力度,加强再制造前沿技术布局,加强高端装备关键件再制造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应用,加强依赖进口、再制造技术难度大等领域的再制造技术攻关,开展《再制造企业认定目录》、《再制造先进适用工艺技术及装备目录》工作等。

二是培育发展高端智能在役再制造技术及装备,聚焦流程工业领域,开展高端智能在役再制造技术与装备发展研究,完善在役再制造性评价方法及标准,探索数据驱动的智能在役再制造先进技术。

三是构建高效的再制造产业体系,构建再制造智能物流体系,强化再制造产品全生命周期溯源管理,构建跨区域、跨行业逆流回收利用体系,创建高效的产业协同体系,打造再制造产业生态。

四是扩大再制造市场空间,培养发展再制造产品国内市场。开拓再制造产品国际市场。

五是打造再制造产业集群,加快培育市场主体,包括引进培育专业再制造领军企业和第三方企业,着力打造再制造产业集群和集聚区。

六是搭建全国再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再制造产业政策宣贯、再制造企业供需对接、重点再制造行业运行监控等目标,建立再制造相关数据汇聚、共享和应用机制。

七是加大再制造专业人才培育力度,包括强化再制造人才培养、建立和完善再制造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等。

六、相关工作建议

为实现推进工作尽早取得进展与成效,建议近期着重开展以下方面工作:一是严格规范化管理,包括健全再制造标准体系、组织开发再制造碳减排(CCER)方法学、开展《再制造企业认定目录》《再制造先进适用工艺技术及装备目录》评选工作、出台《再制造细分行业规范管理条件》。二是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包括加大对部分再制造产品和再制造企业的财税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为再制造提供信贷、保险等投融资服务,鼓励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优先采用再制造产品,建议地方政府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等。三是加强行业监管,加强对非法再制造行为的查处和惩罚力度,强化对再制造环节的环境监管,确保消费者相关权益,加强再制造知识产权保护。四是培育再制造交易市场机制,包括建立全国再制造商品交易市场和再制造商品管理机制,健全再制造旧件回收、再制造产品等交易机制,健全再制造商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再制造产品交易与相关目标的对接协调机制。五是促进交流合作,包括总结推广再制造经验做法和模式,推动再制造产品认定等标准互认,开展国际技术交流与学术研讨等。六是强化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各地区相关部门(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再制造试点)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支持再制造产业发展的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再制造公共服务平台等。六是加强宣传引导,借助相关宣传平台,对不同社会群体加强再制造宣传力度,引导市场需求,激发社会投资力量,发挥各种组织优势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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