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职能分工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园林环卫运营机制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督促各相关单位按计划落实相关工作;组织牵头推进全市园林环卫特许经营项目落地;制定全市园林环卫精细化作业规范标准、作业质量考评办法和监督管理机制;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出台全市园林环卫运营费用构成定额标准和单价。
(二)市司法局:协助做好涉项目相关重大法律事务指导工作。
(三)市发展改革委:协助做好园林环卫运营机制改革适用的政策、法规及特许经营方案编制等相关工作的指导和审批。
(四)市财政局:指导各区财政局做好园林环卫费用预算和支付工作;指导、协助推进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和资产移交工作。
(五)市国资委:协助开展资产移交处置和人员安置工作。
(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导做好现有人员的分流、安置等工作。
(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导做好城市公园经营性规划等工作。
(八)各区政府:作为委托运营模式的项目实施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和安排各项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制定本区园林环卫业务、人员、移交实施方案;按照移交实施方案编制、签订园林环卫相关协议,并组织开展业务、人员、资产移交和未移交人员安置;推进本区特许模式的各项工作;统筹安排本区园林环卫运营费用预算;组建本区园林环卫作业质量监督考评队伍,制定考评范围及标准,组织开展作业质量考评等。
(九)三亚城运公司:配合各区制定业务、人员、资产移交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做好业务、人员、资产接收和人员安置;根据签订的协议内容,组建与园林环卫作业工作量相适应的管理队伍,配齐作业设施设备;根据园林环卫精细化作业规范标准,全面开展园林环卫日常作业和管理;组建园林环卫应急保障队伍,为市、区园林环卫突发事件和重大活动提供相关应急保障。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高效执行。各相关部门、各区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增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认识园林环卫运营机制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区务必加快特许经营模式的推进工作,遵循条件成熟即刻启动的原则,确保在2026年年底前全部完成特许经营模式的落地。加强领导,确保任务、责任落实到位,保证园林环卫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资金保障,政策支持。园林环卫所涉及的市级财政、区级财政要做好资金预算管理,安排财政资金作为项目资金来源,统筹确定项目所需中长期预算资金。同时相关部门及各区要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为园林环卫运营机制改革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和保障。在运营费用标准核定前,各区暂按移交业务现有作业经费标准及约定的支付方式支付。
(三)全员动员,做好宣传。各区及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做好动员及宣传工作,将全员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园林环卫工作部署上来。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开展专题培训等方式,提高全员对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干劲不减,形成上下一心共同推进改革的良好局面。
(四)其他要求。本方案未尽事宜及相关细则,由各区在本方案的基本原则上,在相关协议中具体细化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