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20个日历日内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3投标人不得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含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黑名单》及《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性物资服务项目供应商黑名单》中列入的企业;(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4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须提供3份类似工况的除尘器设备实施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类似工况指除尘器出口粉尘排放小于10mg/ Nm3,须在业绩合同中体现,若无法体现,须提供技术协议或其他能证明满足类似工况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审批下载方式发放,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文件;发售日期为2024年11月18日下午16:30至2024年12月9日下午16:30,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4.2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先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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