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固废网了解到,近日又一垃圾焚烧大省“搞事情”。
河北省
2020年,河北省印发支持重点行业和重点设施超低排放改造(深度治理)的若干措施中明确提到,推进垃圾焚烧发电重点设施超低排放改造(深度治理),执行超低排放标准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各地要科学核算成本,合理提高处理费用补贴标准,确保企业稳定达标运行。在省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等级评定中,对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稳定运行的,提高相关分值,或作为加分项,支持评为更高等级。这也是垃圾焚烧发电行业首次出现“超低排放改造”。
随后,2021年河北省《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控制标准》发布,规定现有生活垃圾焚烧烟气于2025年1月1日执行本标准;新建生活垃圾焚烧烟气于2022年5月1日执行本标准。
但在正式稿发布后,该引领性指标被“砍掉”,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如下:
此外,海南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上海市等多个地方也发布各自关于垃圾焚烧烟气污染物排放地标,总体来看,都是严于国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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