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绿色再制造产业专题!
位置:绿色再制造>>资讯>>资讯>>内容阅读
广东汕尾电厂二期2×1000MW扩建工程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采购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日前,广东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第四批辅机设备(第12包: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3)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设计、制造、销售所投标设备能力的厂商。

(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5) 投标人必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相等于ISO9000系列标准)。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2业绩要求

自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日期为准),投标人应至少具有为1个国内6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提供末端废水或脱硫废水旁路烟道蒸发系统(喷嘴形式:旋转喷雾,单套出力在5m3/h及以上)的投运业绩,且至少运行一年,运行情况良好,在安装、调试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1)合同买卖双方的盖章页和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供货范围、数量型号、关键技术参数的合同主要页;2)最终用户盖章或签字的用户证明材料(如: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资料)。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 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 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
共建单位:中国机械总院集团海西(福建)分院 三明学院机电工程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维护:三明市明网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业务咨询:0598-8233595 0598-5831286 技术咨询:0598-8915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