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昆明滇池水务发布公告,收到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发出之《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获悉昆明滇池水务控股股东昆明滇池投资有限责任公(昆明滇池投资)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被予以冻结。
协助执行通知书
西山区人民法院在执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与昆明滇池投资及其附属公司昆明排水设施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昆明排水)公正债权文书纠纷一案中,因昆明滇池投资及昆明排水在期限内未予执行,根据西山区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昆明滇池水务被要求协助冻结昆明滇池投资名下持有的本公司60.95%的股权。冻结期限三年,即自2024年6月14日 至2027年6月14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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