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评审专家名单:
胡晓红,肖群,林志慧,曹渝梅,彭顺福,余道景 周应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228319.94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相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本公告发布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起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中标单位总得分:99.7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城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城南路与盱江大道交叉口西北200米
联系方式:181660066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信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牛角湾二村
联系方式:138079490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星
电话:13807949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