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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开展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

4月2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开展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支持推动石化化工等原材料行业老旧装置综合技改,加快淘汰超期服役的落后低效设备,提升行业数字化、绿色化和本质安全水平。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

财建〔2024〕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统称两部门)拟组织开展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以及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实施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工程”要求,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大力推进“智改数转网联”新技改,打造一批重大示范项目,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工艺升级、数字赋能、管理创新,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水平,为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支持对象。申报城市原则上应为地级市及以上城市,包括各省(区)的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地级市(州、盟),直辖市所辖区(县),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鼓励地方与中央企业联合申报。适当考虑东、中、西、东北地区发展基础差异,统筹合理布局。

二、支持内容

支持城市采用“点线面”结合的方式组织示范项目,“点”上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示范、“线”上开展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协同改造示范、“面”上开展产业集群及科技产业园区数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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