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履约要求:
(1)投标人如中标,须独立承担投资和建设任务,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保证在收取中标通知书后90天内依据招标人要求办理上报核准申请文件,否则取消中标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2)投标人中标后,要坚持生态环保原则优化建设方案,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量;
(3)投标人如中标,须独立承担本项目投资建设相关任务,保障如期开工建设,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接受有关部门监督。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特许经营方案、特许经营协议等。下载时间为2024年03月15日00 时00 分至2024年03月2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相关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04月08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方式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08日 09 时 00 分
6.2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3 开标地点: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一厅)。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cn/)上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 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 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 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 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马鑫
联系方式:13836932777
招 标 人:林甸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 址:林甸县邮政路西四段路南
联系人:杨新春
联系电话:0459-3318577
招标代理机构: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新风路8号服务外包产业园D区D-1厂房523-41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8345531272
2024 年 03 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