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24〕7号,以下简称《意见》),对提升资源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强化统筹管理和系统推进
废弃物循环利用管理需贯穿废弃物产生、回收、运输、加工利用、无害化处置等多个环节,涉及生产、消费、流通、贸易等各领域和多个管理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和全过程管理是关键。与此同时,加强废弃物循环利用也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重要路径,需要与“双碳”战略、美丽中国建设等重大战略协同推进。为此,《意见》在总体要求中明确提出,坚持系统谋划、协同推进,系统推进各领域废弃物循环利用工作,着力提升废弃物循环利用各环节能力水平,加强废弃物循环利用政策协同、部门协同、区域协同、产业协同。如强化区域协同方面,鼓励重点城市群、都市圈建立健全区域废弃物协同利用机制,支持布局建设一批区域性废弃物循环利用重点项目;强化部门协同方面,要求各地区有关部门完善工作机制,主管部门强化统筹协调。
二、强化政策协同和法律法规标准之间的配套衔接
近年来,我国在推动废弃物循环利用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体系还不健全,特别是针对废弃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的法律规制亟待加强,需要进一步完善配套法规标准规范,打通资源、能源、废弃物、碳排放协同管理的壁垒,以提升政策的整体效力。为此,《意见》在总体要求中强调,要加强废弃物循环利用政策协同,强化政策机制配套衔接,并针对不同领域关键问题,提出了具备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
一是加强配套法规标准建设。为提高重点领域废弃物循环利用的规范化水平,解决行业发展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意见》新增了一些具体规范措施。例如,随着我国二手商品交易市场覆盖品类、交易规模不断扩大,其定价、交易、售后等全流程标准和交易规则还存在不足。为提升二手商品交易的规范性,《意见》明确提出完善旧货交易管理制度,出台二手商品交易企业交易平板电脑、手机等电子产品时信息清除方法相关规范,保障旧货交易时出售者信息安全。
二是加强国内外法规标准政策的协调对接。近期,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可持续产品生态设计指令、电池和废电池法规等法律法规对我国废弃物循环利用与降碳减污的相关制度政策间的协同发力提出了新要求。为促进国内外制度政策的协调对接,《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动力电池生态设计、碳足迹核算等标准体系,积极参与制定动力电池循环利用国际标准,推动标准规范国际合作互认;完善再生材料标准体系,研究建立再生材料认证制度,开展重点再生材料碳足迹核算方法标准研究。
三是落实有关法律制度,强化废弃物循环利用的主体责任。我国新修订的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 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 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