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漳州市高新区农村宜居环境提升与水系综合治理项目特许经营招标,项目估算总投资110471.82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91409.38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553.70 万元,预备费7338.34万元,建设期利息3170.41万元。
高新区农村宜居环境提升与水系综合治理项目特许经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农村宜居环境提升与水系综合治理项目已由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以漳高审立〔2024〕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招标人为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拟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特许经营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
2.2项目投资规模:项目估算总投资110471.82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91409.38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553.70 万元,预备费7338.34万元,建设期利息3170.41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多渠道筹集。
2.3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拟实施高新区农村宜居环境提升与水系综合治理,主要包括:
一、高新区农村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
(二)建设期服务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及以上。工程质量按建设工程相关规定执行,由相应质量监督部门按建设程序对项目工程质量和进度进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①《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
②《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 50069-2002);
③《泵站设计规范》(GB50265-2010);
④《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
⑤《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4-2014);
⑥《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⑦《镇(乡)村排水工程技术规程》(CJJ 124-2008);
⑧《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4-2021);
⑨ 《河湖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技术导则》(SL/T800-2020)
本项目的建设期绩效考核标准参照国家、省、市、区的相关行业建设及竣工验收标准,由项目实施机构负责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三)运营期服务标准:运营维护服务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①《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②《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③《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1869-2019);
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GB/T 51347-2019);
⑥《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773-2015);
⑧《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南(试行)》;
⑨《河湖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技术导则》(SL/T800-2020);
⑩《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2.7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总特许经营期为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若项目建设期延长或缩短,特许经营期相应延长或缩短,运营期不因此改变。
备注:建设期2年,本项目的建设期从签订本《特许经营权协议》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或污水处理设施连续稳定运行,出水水质满足约定的标准)之日;
运营期28年,正式运营期从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或污水处理设施连续稳定运行,出水水质满足约定的标准)之日起28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
3.3投标人近三年内企业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履约情况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情况,目前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4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用公示系统(.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投融资能力、业绩和信誉等;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家数为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为项目的运营主体。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标后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第一(四)“...关系国计民生、公共属性较强的项目,民营企业股权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5%”的规定要求执行。
3.8投标人需对招标人提供的特许经营权协议框架草案响应承诺。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03月13日09:30时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00)。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为以下情形之一: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3月13日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址: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