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
标代理公司提出询问或质疑。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治市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潞城分局
地址:长治市潞城区站前路嘉园小区西南侧约60米
联 系 人:栗晓云
联系电话:15635530505
招标代理机构:山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泰汽运办公楼六层
联系人:毛永茂、贾梅
联系电话:13994210143
电子邮箱:donglizhaobiao@
监督单位:长治市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55-6762374
邮箱:LCzhaobiaoban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