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招标人为大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对大名县城区139个小区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建设雨水管道78994米,污水管道118192米,并对破除地面进行恢复。工期730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30日历天;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670日历天)。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采购及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含竣工试验)内容,以及工程现场地上、地下不可预见或不可量化或改造工程中临时占位构筑物的拆除、清理、挪移、保护、恢复等内容,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