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考核奖补和扣减资金管理办法
时间: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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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极星环保网
地级市和宁东管委会每完成1项考核指标计1.5分,各县每完成1项考核指标计1分,未完成考核指标的相应扣分。
(二)奖励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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