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2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谷城分局
地址:谷城县城关镇粉阳路65号
联系人:付嘉
电话(传真):13972244252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宜昌君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樊城区环球金融城2号楼2单元810
联系人:崔志成
电话(传真):15971147331
3.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谷城县总工会四楼
联系人:王金贵
电话(传真):15871965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