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十堰北控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十堰市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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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十堰市张湾区柏林镇枧池沟。项目设计垃圾处理能力为1200t/d,计划分两期进行建设,其中一期工程总投资45938.86万元,新建一台处理能力为600吨/日机械炉排型焚烧炉,配套一台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和选配一台1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项目总用地面积为73446平方米,预留二期600/d建设用地。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 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 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