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2日14时50分许,位于北仑区小港街道龙港公路222号宁波新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在进行曝气管试压时发生管道炸裂,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
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及《北仑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若干规定》等规定,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立即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市建设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员组成,并邀请区监察委员会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展开事故调查。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事故调查组现已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提出对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和整改防范措施建议。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相关单位及项目情况
(一)项目建设单位
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排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4,成立日期2002年11月19日,法定代表人沃明龙,住所地宁波市鄞州区堇山西路558号,经营范围: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 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 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