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介绍了对建设期履约监管的认知,分析了其必要性。归纳了
图1 中化商务第三方建设期履约监管代表性项目
4.3建设期履约监管的形式
根据实践经验,监管形式通常有两种。一种是政府方监管专班与专业咨询机构共同组成监管团队,双方各有侧重。政府方负责各部门的协调沟通,工程进度、质量的检查督导,以及其他更适合政府方监督的工作;专业咨询机构侧重于专业性更强的工作,例如聘请专家进行各类评审与验收工作,招采、法律、合同、财务、造价等专业工作,可阶段性驻场服务。另一种是由专业咨询机构提供全程驻场式服务。第三方监管团队在建设期全程参与,梳理出各个阶段的重点工作、提出工作计划以及需要政府方决策、参与、知晓的事项,负责日常的监管工作,并形成请示汇报文件呈报政府方。
5建议
5.1监管人员:
1)政府方监管人员最好是主导或参与了项目落地前的前期工作,熟悉项目的整体面貌和背景,避免“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现象;
2)第三方监管人员在驻场服务的模式下,需要清晰定位自身角色——项目总管与智囊团,否则会因沟通不到位造成工作推诿,与政府方产生矛盾;
3)监管团队需要熟悉项目前期资料及背景,精通PPP合同/特许经营协议的条款,以及条款设立的初衷;
4)在监管方式上要充分利用政府方管理资源,以“政府方+第三方”联合管理模式实施履约管理效果更佳。
5.2监管工作:
1)做好项目的前期论证、选址等工作,为项目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避免论证不足、选址变更等引起项目停滞。同时做好项目建设的整体谋划,用全局思维安排项目建设计划;
2)制度化监管,第三方专业咨询机构应全面梳理项目建设各阶段的重点和难点工作,总结提炼出通用的解决方案,将问题、解决预案、人员分工与政府方充分沟通,并提出后续的工作计划;
3)用好建设期绩效考核这个指挥棒,将监管与绩效相结合,全过程进行考核;
4)做好全过程成本监审,遇到增加投资成本的事项从流程合规性、合同约定、设计变更等方面在建设过程中解决,避免项目后期超概问题无法化解;
5)重视项目全过程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重视项目的合规性与审计工作。
6结论
我国经济已经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加强建设期履约监管是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提升公共服务产品供给质量的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