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新环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技术投标文件的封面不符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茂名滨海新区自来水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668-5183480
联系人:石先生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交通局
联系地址: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电城镇博贺大道1号保利办公区六栋1楼
联系电话:0668-5331030
招标人名称:茂名滨海新区自来水投资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