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项目运营内容:在运营期内,项目公司负责管理、运营维护污水处理设施,并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标准提供污水处理服务。最终的出水标准需满足协议约定的出水水质标准。
2.1.5项目移交:运营维护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应向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完好、无偿移交项目设施的所有权益。
2.1.6项目地点:潇北污水处理厂厂址位于潇河产业园区(太原)二期范围内,北起代洛线,南至潇河北路,西至现状路西侧,东至汾东污水厂,规划污水处理厂用地 16.91 公顷(约 254 亩)。
2.1.7项目性质:新建。
2.1.8项目投资估算:总投资75829.01万元。
2.2运作方式:本项目的运作方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OT),由项目公司负责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工作。
2.3投融资结构:20%资本金+80%融资。
2.4股权结构:社会资本方持股比例为100%。
2.5特许经营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30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
2.6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标段:
选择潇北污水处理厂项目投资人。由投资人组建的项目公司负责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的资格和能力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
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具有要求的注册资本金。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可投资/融资规定的投融资金。
(3)主要人员要求:有相应数量的专业管理人员(如:建设、运营、技术、财务等关键岗位人员)。
3.2信誉要求:未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本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0日08时00分至2023年11月27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工作)。
4.2获取方式: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址:太原武宿综合保税区B座334室
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0351-7116046
接收异议联系人:云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351-7116046
招标代理:华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
联 系 人:安先生 郭先生
电 话:0351-7222382
电子邮件:sxha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