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措施不够有力,系统长效治理目标不够明确
2021年6月,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的芒核村黑臭水体整治方案明确,通过修建截污管和提升泵站,在2021~2022年完成黑臭水体治理,将污水全部纳入已建成的芒市污水处理厂,彻底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因项目实施后未达到整治要求。2023年6月,芒市政府制定芒核村排水沟“一河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将上游和芒核村污水接入芒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同时开展清淤和生态修复等工程,明确2023年基本消除黑臭水体。督察发现,芒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2021年整治方案的实施和运行情况不掌握,项目建成后未发挥截污治污作用。目前,芒市第一污水处理厂长期超负荷运行,且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该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建成后仍将面临每天约6500多立方米的污水无法处理问题。
(三)责任压得不实,整治工作推进严重滞后
2019年开展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以来,芒市党委、政府未认真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将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分解到相关部门但并未组织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芒核村排洪沟排查为黑臭水体后,2021年制定的整治方案未经充分论证就仓促上马;监测显示,2022年芒核村黑臭水体污染程度较上年同期加重,整治措施没有起到任何作用。督察发现,2023年经“充分论证”的总投资约2000万元的整治项目目前仅完成投资约600万元,项目建设严重滞后,存在年底不能如期验收销号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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