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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局:进水超标不是超标排污的免责理由 瞬时值可作为认定超标排污的证据!

近日,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对化州市百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做出行政处罚,对实施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人民币肆拾捌万元(¥480000.00元)罚款。

茂 名 市 生 态 环 境 局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茂环罚字〔2023〕30号

化州市百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982MA515YAE51

法定代表人:冯*均

住所:化州市S284省道禾化村路段****

我局于2023年6月10日对你公司营运的化州河西产业聚集区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 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 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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