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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促进法》修订座谈会召开|罗健夫出席并作汇报

《循环经济促进法》修订座谈会召开|罗健夫出席并作汇报

发布时间:2021-10-13

10月11日《循环经济促进法》修订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副会长兼再制造分会会长罗健夫出席并作“促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认识、思考和建议”汇报。以下为汇报内容:

一、认识体会

再制造,从徐滨士院士99年提出概念到国家多部委抓产业化试点,已近20年,总体看,取得了成效。特别是在概念、科普宣传等方面,获得了广泛共识。但困难、问题、挑战依然不少,概括如下:

1.“外热内冷”。行业外的人热衷,行业内还有不同看法。

2.“政策热、产业冷”。粗略统计,明确有“再制造”字样的国家文件,不下40份,但产业一直不温不火。

3.小企业热、大企业冷。

4.外企热、国内企业冷。

二、思考

1. “十四五”是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机遇期”,也是“关键期”。当下和未来的大环境、宏观形势都非常喜人——生态文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双碳”国家战略、经济社会国内大循环、国际双循环、生产制造向服务延伸......都非常利于再制造产业发展。

2. 再制造是机电产品实现生态文明、绿色低碳循环、“双碳”国家战略最有效的途径之一。(有专家提出:再制造是“循环经济”的“掌上明珠”)

3. 再制造是循环经济、再生资源领域有门槛的行业(有别于大部分的行业企业,多数都做回收分类和简单粗加工),需要客观理性进入,并保持定力、久久为功!

三、建议

1. 理顺行业管理部门。再制造涉及发改、工信、商务、市场监管(工商、质检、认证、商标、标准、知识产权)等众多部门。汽车零部件,还涉及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需要统筹协调,多方合力、共同推动。

2. 加强政策可操作性制定、设计。最重要的是财税政策(是循环经济、再生资源行业规范、规模化发展的“命门”和“瓶劲”)。

3. 一定要设法让原机生产制造企业参与再制造,打通产业链。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售后服务、回收、再制造等整个产业链,全局规划,不仅可以解决产品供应链、全寿命周期、闭环管理的问题,而且,再制造企业(产品)涉及到很多与原型新品之间的商标、专利、知识产权等问题,都可迎刃而解。

4. 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信息化等技术手段,建立全寿命周期管理数据库或行业监管平台(具体由政府行业管理部门,还是由有关企业建设,再论)。

5. 修法过程中,要广泛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

6. “十四五”期间,对于再制造产业发展,还要继续采用“政策+市场”双轮驱动的办法和策略,对行业典型示范,还要设法给予必要的政策、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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