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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委动态│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解锰等2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
:2023-02-22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解锰等2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

发改环资规〔20236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深入推行清洁生产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电解锰和烧碱、聚氯乙烯行业清洁生产指标体系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电解锰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烧碱、聚氯乙烯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印发给你们,并于2023年3月15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2006年发布的《烧碱/聚氯乙烯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2016年发布的《电解锰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原环境保护部2009年发布的《清洁生产标准 氯碱工业(聚氯乙烯)》(HJ 476-2009)《清洁生产标准 氯碱工业(烧碱)》(HJ 475-2009)同时停止施行。

附件:

1.电解锰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2.烧碱、聚氯乙烯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3年1月15日

附件:

电解锰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烧碱、聚氯乙烯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电解锰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烧碱、聚氯乙烯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温馨提示:

查看和下载“附件”,请访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政务公开 > 政策 > 规范性文件”栏目,或点击以下链接“阅读原文”

阅读原文链接: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资司2月16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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