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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省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专项资金备选项目的公示根据《河南省省级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专项资金以奖代补项目绩效评价和资金清算实施细则》(豫发改环资〔2020〕842号),经第三方评估机构对2021年度节能和循环经济示范工程项目完工报告进行复核,初步确定了通过验收和撤销的示范试点名单。....
:2023-02-22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2023年度省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专项资金备选项目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省级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专项资金及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豫财建〔2019〕28号)、《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专项资金备选项目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22〕659号),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2022年省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经各市(县)发展改革委和省事管局审查推荐,我委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有关行业专家对推荐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拟将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航海路校区节能减排改造等37个项目作为2023年省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项目。

按照《河南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碳达峰试点名单的通知》(豫碳办〔2023〕1号),拟将舞钢市等30个省碳达峰试点单位纳入2023年省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范围。

根据《河南省省级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专项资金以奖代补项目绩效评价和资金清算实施细则》(豫发改环资〔2020〕842号),经第三方评估机构对2021年度节能和循环经济示范工程项目完工报告进行复核,初步确定了通过验收和撤销的示范试点名单。

为发挥社会各界监督作用,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6日-2月22日。如有质疑,请于2月22日前将有关情况和证明材料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

联系方式:0371-69691127(兼传真)

电子邮箱:henanjieneng@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D912室 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邮编:450018。

附件:

1.2023年度省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专项资金备选项目名单

2.2021年度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示范项目验收结果

2023年2月16日

温馨提示:

查看和下载“附件”,请访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www.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公示”栏目,或点击以下链接“阅读原文”

阅读原文链接:

来源: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资处2月16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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