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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标准《可回收物体系建设管理规范》初审会顺利召开

12月30日,受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委托,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起草的《可回收物体系建设管理规范》初审会采用线上会议形式举办。

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潘永刚、副秘书长唐艳菊,北京市城市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姜薇、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固废处王明芳、北京市城市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高逾、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刘建国教授、北京市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副主任张全红、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高工张黎、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高工矫旭东、态能(北京)环境有限公司总经理李震等专家参与此次会议。

首先由中再生协会汇报了《可回收物体系建设管理规范》编制情况,并阐述了北京市可回收物体系建设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配置规范、建设规范、设施设备配置规范、环保要求、安全要求、管理要求和标识等相关规定。

专家组认真听取了汇报,唐艳菊副秘书长代表起草组就专家提出的有关定义及可回收物体系等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应。

专家组认为该标准制定及时,目标清晰、内容全面、结构合理,为北京市可回收物体系的建设乃至全国可回收物体系建设都有着重要的规范和指导作用,建议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后尽快报批。

参加此次会议的还有中再生协会业务部副部长胡佳伟、政策研究室李明环和标准组张莅莉、刘晓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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