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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监督助推再生资源产业升级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利于解决资源短缺问题,事关经济转型发展和环境保护。如何解决齐齐哈尔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现阶段存在的种种问题,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向循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引起了市人大常委会的关注,列入常委会工作计划,通过专题询问及调研等方式,监督《齐齐哈尔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推动加强管理,规范行为,推进鹤城再生资源产业加快实现升级。

市人大常委会采取的一系列监督举措,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产生了极大地触动,为加快齐齐哈尔市再生资源产业升级步伐,起到了积极的助推作用。

为进一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体制机制,与《条例》相配套,市政府先后印发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废品收购站(点)经营规范及综合整治等系列文件,成立了以主管市长为组长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的再生资源管理和回收体系建设工作,各县(市)区也成立了相应领导机构,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基础得到夯实。

通过询问和调研,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监管和管理水平也逐步得以提升。相关管理部门依据《条例》赋予的职责,通过备案登记、新网点审核、行业调查普查、日常监督检查等多种形式,全面加强再生资源行业管理,定期开展再生资源市场集中整治行动,逐户检查工商营业执照和备案登记证明,签订年度综合经营安全责任状,纠正占道经营、造脏噪乱、破坏环境、扰民等行为。同时,根据人大代表建议、群众举报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将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报告或反馈。

找出问题症结,提出工作建议,是常委会肩负的重要职责。通过对成绩的总结和对问题的梳理,人大调研组还提出了加强领导与宣传,全面优化网点布局,扶持龙头带动产业规模发展,政策倾斜大力扶持产业发展,健全机构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等多项工作建议,为做大做强齐齐哈尔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推动再生资源产业升级,提供了有益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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